以下则是一篇12月24日星期三*7的南京财政局的文章——南京财政局召开2015年务虚会谋划工作,大家可以慢慢阅读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45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研究谋划明年财政工作思路和改革方向,市财政局于12月12日至12月13日召开财政工作务虚会,全体局[*{a}*]和处级[*{a}*]干部参加了会议。翁国玖局长进行了会议小结并就2015年重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公共预算收入预期考虑。公共预算收入组织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积极稳妥、实事求是,预期收入与经济增长预期相适应。明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不再进行考核。
 
  二、支出安排。总的要求是保障重点、统筹兼顾、体现节约,严控行政经费开支。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重点保障社保民生。对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调整,突出重点。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43号、45号、62号文件精神。一是落实好全口径预算编制。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控制。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构建跨年度平衡机制。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突出重点,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专项资金要明确使用方向、目标和效果。进一步改进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方式。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化解方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新的债务管理政策。五是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六是规范专户管理,做好国库现金运作。按照新的政策法规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七是认真做好优惠政策清理。八是进一步做好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突出政策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评价方式创新几个重点。同时,加大监督和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九是进一步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政府采购、资产及会计管理相关工作。积极做好试点,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立足于应采尽采,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十是积极配合人大做好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加强《预算法》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廉政建设要继续警钟长鸣,一岗双责、完善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局实际,重点考虑引进年轻干部,做好干部交流,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干部培养方式。
 
  六、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财政管理改革规定不断出台,要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身学习相结合,要学好学会,学深学透,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来源:南京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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