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整明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这篇南京财政局的文章是12月24日星期三新鲜出炉的哦。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近日,我市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在连续几年提高的基础上,2015年将再次提高,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增幅达到10%以上,个人缴费标准增幅为5%左右,学生儿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动。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为:
 
  1、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4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2、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780元提高至84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3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80元/人.年;
 
  3、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460元提高至48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3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20元/人.年;
 
  4、大学生筹资标准由420元/人.年提高至46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3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00元/人.年;
 
  5、另外,还相应调整了关于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待遇,扩大门诊大病病种范围等相关政策。
 
  2015年,预计我市101万人(含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享受到各级政府安排约5.2亿元的财政补助。

  来源:南京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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