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QFII业务在我国开展以来,至今运作情况良好,达到了在人民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有管理地引进外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目的。通过十年QFII业务实践,我国已逐渐建立了较完善的政策与法规以及业务管理机制,同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RQFII业务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2011年底,《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出台标志着RQFII业务开始正式进入运作轨道。21家RQFII机构分享到了首批200亿元人民币的RQFII投资额度。2012年4月,第二批RQFII拟新增5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专用于投资A股ETF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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