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段时间油价上涨突破“八元”大关,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反响。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婕认为,应当通过消减税收逐步缓解油价上涨压力,从而保证特殊时期国民经济整体平稳运行。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汽柴油主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及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其中:增值税从价征收,税率为17%;消费税从量征收,汽柴油消费税每升分别为1元和0.8元;城建及教育附加费费率为流转税额的10%。
 
  “增值税和城建教育附加费是广泛征收的税费,一般不宜调整。因此,通过调整弹性较大的消费税不仅可以缓解油价高企压力,而且也切合我国现行财政政策。”杜婕说。
 
  宏观来看,许多国家征收燃油消费税大多是灵活而富有弹性的。举例来说:在油价高涨的2008年,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多国调减了燃油消费税;香港也在此时期全免了柴油消费税。杜婕认为如此减免消费税很好的抑制了油价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2012年我国财政收入超11.7万亿,增长12.8%。面对一直高速增长的财税收入,社会各界积极呼吁应当进行实质性减税。杜婕认为,消减成品油消费税也是对“重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这一政策的有力贯彻落实。
 
  “针对国际市场油价高企,由国家财政、石油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分担价格上涨的压力是兼顾公平和效率的a1选择。”杜婕说,她认为高油价下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可适当调控,其中最行之有效且“伤害最小”的药方就是借鉴其他国家通行经验,在高油价时期通过消减税收缓解油价上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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