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批复3万亿存量债务置换其实一点也不值得吃惊。在43号文的原文中,就强调过:“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因此,本次债务置换只是43号文精神的传承,并没有出现什么超预期的增量信息。
 
  债务置换主要考虑两方面原因:一是土地财政和财政收入双放缓,43号文剥离城投融资功能且新融资券种和新融资模式(PPP)尚不成熟,防范地方债务资金链断裂的系统性风险;二是拉长债务久期,降低地方债务融资成本,防范流动性风险:美国市政债久期在10-15年之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久期多为3年左右,存量债务置换可缓释地方再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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