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我国所得税分税制改革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盈余确认行为的影响。2001年起我国将部分所得税由地方税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改变了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实际税负,提高了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税负。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提高盈余确认的稳健性,降低账面盈余的方法来规避税收成本。本文比较了2001年前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稳健性的变化,结果表明,与中央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相比,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稳健性显著提高,即中央控股上市公司所确认的应计项目在税改前后没有显著变化,而地方控股上市公司所确认的应计项目在税改后呈现出显著下降的趋势。因此,税收成本是影响中国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重要因素;而且本文的研究结论为解释2001年以后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稳健性上升提供了崭新的解释。
 
  作者:朱凯王静静范宗辉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会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母体文献:第二届中国会计与财务国际论坛论文集
 
  会议名称:第二届中国会计与财务国际论坛
 
  关键词:所得税知识脉络税制改革知识脉络国有企业知识脉络上市公司知识脉络会计信息知识脉络
 
  在线出版日期: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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