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国企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召开,会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2、2014年8月深改组四次会议通过央企薪酬改革方案
 
  2014年8月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意在核心是规范央企负责人的收入,特别是工资、福利收入。
 
  3、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涉及由中央管理的72家副部级央企负责人,市场化职业经理人薪酬未在方案中提及。方案规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不包含股权激励。相关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
 
  4、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5、2015年6月5日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确立党要管国企的原则
 
  6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a}*]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给国有企业改革重新制定了路线图,这个顶层设计的核心就是党要管国企。
 
  深改组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a}*]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党的文件实际是一份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的文件,不仅影响未来国有企业改革路径,而且要将党管企业用法律形式明确下来。
 
  审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旨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考察东北提出国企改革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7、2015年8月3日发改委: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
 
  8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文。文中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
 
  8、2015年8月18日第十五次深改组会议
 
  要在国企、财税、金融、司法、民生、党建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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