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来源: 互联网 2016-09-01

 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①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倘若公司破产清算,股东的损失以其对公司的CFP理财投资额为限。而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所有者可能损失更多,甚至损失个人的全部财产。

  ②永续存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受某些股东死亡或转让股份的影响,因此,其寿命较之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更有保障。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我国规定,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5人。

  ④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⑤可转让性。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比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权益转让更为容易。

  ⑥易于筹资。就筹集资本的甬度而言,股份有限公司是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因其永续存在,因而举债和增股的空间大,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更大的筹资能力和弹性。

  在每一营业年度结束之后,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进行盈利分配。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①营业性盈利收入。

  ②非营业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于资产估价增值所获得的收入;出售资产获得的溢价收入以及馈赠收入等。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盈利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盈余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公司股东大会无权予以变更。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提取的公积金,是公司为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而准备的,如用于维持亏损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

  公积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尽管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优势,但是实行公司制度也需要代价:

  (1)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公司的收益先要交纳公司所得税;税后收益以现金股利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容易为内部人控制。所谓内部人指具有信息优势的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由于公司这种组织形式造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样就出现了委托代理问题,经理人可能为丁自身利益而在某种程度上侵犯或者牺牲股东利益。

  (3)信息披露。上面已经谈到,由于两权分离,股东和经理人的目标函数并不一样,甚至存在冲突,经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5化而侵犯股东利益。为了保护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经理人必须定期向股东和CFP理财投资者公布公司经营状况,接受监督。限资源。公司CFP金融理论的作用在于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和工具(比如净现值法、期权等)来帮助公司经理做出合理的资源配置决策。

  因此,CFP理财投资决策包括的内容广泛,不仅包括流动资产CFP理财投资(现金、存货、短期证券以及短期商业信用等)、固定资产CFP理财投资、长期证券CFP理财投资(比如持有其他公司股票、债券等),还包括有关市场进入和公司兼并的广义战略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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