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票据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2.A公司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一张票据,B公司又向C公司背书转让了该票据,后C公司再次向D公司转让了该票据。经银行审核,B公司在向C公司转让该票据时,其签章不符合规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票据无效
B.B公司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C.因A公司的签章有效,尽管B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但其背书仍然有效
D.B公司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A公司签章的效力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4.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07年6月15日
B.2007年12月5日
C.2008年6月5日
D.2009年6月5日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6.甲所持有的一张支票遗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告期间内,乙持一张支票到法院申报权利,甲确认该支票就是其所遗失的支票,但是乙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B.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判决乙胜诉
D.法院应当直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7.在票据权利补救的普通诉讼中,丧失的票据在判决前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终结诉讼程序
B.中止诉讼程序
C.判决付款人付款,其他争议另案审理
D.追加持票人作为第三人,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 ),涉外票据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
A.15日 30日
B.30日 60日
C.60日 90日
D.90日 120日
9.根据有关规定,支票丧失后,失票人应向支票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该支票支付地是指( )。
A.失票人所在地
B.收款人所在地
C.出票人开户银行所在地
D.出票人所在地
10.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1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12.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等字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持票人不能转让该汇票
B.由于是附条件的出票行为,因此所附的条件无效,但是不影响该出票行为的效力
C.由于是附条件的出票行为,该票据无效
D.持票人不能转让该汇票,否则出票人对所有后手不负担保责任
13.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甲追认后有效
14.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 )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A.到期日起1个月
B.出票日起1个月
C.出票日起10日
D.到期日起10日
15.汇票的保证不得附有条件,如果附有条件,其后果是( )。
A.该保证无效
B.视为未保证
C.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D.保证人对所附条件承担责任
1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 )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0日
17.因延期通知而给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 )为限。
A.汇票金额
B.间接损失
C.实际损失
D.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18.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后,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的期限是( )。
A.3日内
B.5日内
C.7日内
D.10日内
19.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B.未记载付款地的本票无效
C.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D.本票无须承兑
20.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
A.收款人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C.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
D.该记载处应加盖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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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 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 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2.某企业开出一张商业汇票,下列符合规定的签章有( )。
A.该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B.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C.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盖章
D.该企业公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3.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票据还是有效的
B.当事人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其中,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仅为本票专用章即可
C.票据权利时效都适用民法上有关时效中断的规定,当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时,对所有的票据当事人都有效
D.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失票人只有对丧失的票据办理挂失止付后,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5.票据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
A.以欺诈、偷盗、胁迫手段取得票据的
B.明知前手以违法手段取得的票据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C.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D.善意取得票据,但未给付对价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3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B.乙持一张为期30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C.丙持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D.丁持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
7.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的有( )。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未记载付款人的汇票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8.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下列不得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是( )。
A.未记载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B.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
C.未记载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D.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
9.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辩的理由有( )。
A.背书不连续
B.票据被伪造
C.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
D.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10.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C.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
D.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给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责任
11.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支付5万元,戊可以就其余3万元损失请求赔偿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12.下列关于票据文义记载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汇票不得进行背书转让的有( )。
A.被拒绝承兑的汇票
B.被拒绝付款的汇票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D.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汇票
1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1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背书情形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有( )。
A.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某
B.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某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某和乙某
D.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某,但要求甲某不得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6.关于汇票的承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承兑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示承兑;二是承兑成立
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C.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D.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
17.票据保证的相对记载事项为( )。
A.保证人住所
B.被保证人名称
C.保证日期
D.保证人签章
18.票据保证人必须在汇票上或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有( )。
A.表明“保证”的字样
B.保证人签章
C.被保证人的名称
D.保证日期
19.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有( )。
A.付款人死亡的
B.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C.保证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承兑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定额银行本票面额包括( )。
A.100元
B.1000元
C.1万元
D.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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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题
1.A公司与B公司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双方于2010年1月10日签订了 标的额为10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但B公司未在合同书中签字盖章。2007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 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 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与 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6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 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2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 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该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E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是否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分别说明理由。
2.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建筑材料,并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供货后,根据买卖合同和发货单,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于4月20日接到 付款通知,4月22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收款委托中也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式。乙于5 月6日向甲开出面额30万元的汇票,期限5个月。甲取得票据后不慎被丙盗窃,丙将票面金额改为80万元并在票据背书添加“甲将票据背书转让丙”的字样,盗 盖甲公司公章;之后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戊到期向乙提示付款,乙以甲取得时未支付对价为由拒付。戊取得拒付理由书后,向丁发出书 面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票据金额8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费用2万元,丁以追索金额82万元超过票据金额为由拒绝付款。丙认为背书时未注明 背书时间且票据也未注明付款日期,票据要件不全,拒绝承担责任。甲以该票据被丙变造且又未接到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之间货款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时,乙拒付理由是否充分?
(2)乙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3)丁、丙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充分?
(4)丙对该票据应承担哪些责任,其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5)若丙对该票据属正常背书取得,甲未接到追索通知,甲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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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这就是说, 如果票据当事人违反《票据法》的上述规定而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 的,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依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而进行抗辩。本题中,甲是不 能对抗丙的,但是可以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
【该题针对“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该题针对“票据签章的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B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签章的效力。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 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该题针对“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本题中,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时间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即2009年6月5日。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消灭 ”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消灭 ”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保全。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根据规定,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补救”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示催告的期间。根据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涉外票据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补救”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权利的补救。根据有关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应向支票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其中支票以出票人开户银行所在地为支付地。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补救”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C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 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 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该题针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无效的情形。根据规定,确定的金额是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汇票将无效。
【该题针对“汇票出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等字样的汇票背书转让,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
【该题针对“汇票出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背书人栏的填写规定。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题针对“汇票的背书”知识点进行考核】
1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该题针对“汇票的承兑”知识点进行考核】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保证不得记载的内容。《票据法》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该题针对“票据的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1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提示付款的期限。根据规定,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该题针对“票据的付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1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追索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因延期通知而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该题针对“票据追索权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追索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该题针对“票据追索权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9.【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的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所以A项错误。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以B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即银行本票,所以C项错误。
【该题针对“本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0.【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支票的付款。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的出票日实质上就是到期日。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该题针对“支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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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签章的规定。 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 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该题针对“票据签章的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的签章。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该题针对“票据签章的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BCD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有关票据法律制度中有关签章和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 的;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 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款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既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 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C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根据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因此 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凡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 因违法或有瑕疵而受影响或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影响或丧失。本题中,丙是接受赠与取得的票据,此时受前手乙的权利瑕疵影响,不享有票据权利。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概念与取得”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如果票据取得人善意取得票据,即使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概念与取得”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D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时效。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据 此,B选项乙的票据权利有效)。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据此,A选项甲的票据权利有效,而致使C选项丙的票据权利消灭)。(2)持票人对 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据此,致使D选项丁的票据权利消灭)。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消灭 ”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根据规定,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得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补救”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丧失后进行挂失止付的规定。根据规定,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后,是不能挂失止付的。因支票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所以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是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补救”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对物抗辩的规定。选项D是属于对人抗辩的范围。
【该题针对“票据抗辩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BD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伪造。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名义或以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由于票据伪造行为自始无效,持 票人即使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于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 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变造。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甲和乙),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丙和丁),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该题针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记载的规定。根据规定,对于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汇票出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3.【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得背书转让票据的情形。(1)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属于法定禁止背书。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2)在委托收款背书中,被背书人并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
【该题针对“汇票的背书”知识点进行考核】
14.【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的规定。(1)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原背书人对被背书人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2)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3)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该题针对“汇票的承兑”知识点进行考核】
1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背书的情形。(1)根据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2)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其背书行为仍然是有效的。
【该题针对“汇票的承兑”知识点进行考核】
16.【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的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该题针对“汇票的承兑”知识点进行考核】
17.【正确答案】:ABC
【答 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保证的记载事项。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应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 与相对应记载事项两种。绝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表明“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相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
【该题针对“票据的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18.【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保证的格式。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不记载,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可以推定。
【该题针对“票据的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19.【正确答案】:ABD
【答 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第三,在 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该题针对“票据追索权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0.【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该题针对“本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p#副标题#e#
三、综合题
1.【正确答案】:(1)B公司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规定,当事 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 仍然成立。本题中,虽然B公司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是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且对方均接受,此时合同是成立的。
(2)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日期作为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背书日期如未记载,则视为汇票在到期日前背书。
(3)E 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的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如未按照 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 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本题中,F公司虽然超过了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但是其仍然享有追索权,因此E公司拒绝承担的理由是错误的。
(4)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背面)上记载“不得背书”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6)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7)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4月5日,持票人应在4月15日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②F公司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未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正确答案】:(1)拒付理由成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必须事先签有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该种结算方式,否则付款人有权拒绝。
(2)乙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丁、丙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①丁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的金额包括票据金额、票据利息和发出追索通知所需的费用,故追索金额82万元合法。
②丙的理由不成立。背书时间和付款日期均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记载与否,不影响票据形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丙对票据实施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票据的欺诈行为:①假冒甲的名义背书并盗盖甲公司公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②涂改票据金额的行为属于变造行为。丙承担的 责任包括:凡属于票据的伪造和变造人,应对票据伪造和变造负文义责任;丁、戊属于丙的后手,且背书连续,取得票据时支付了对价,故丙对其后手负责任,应如 数支付追索金额;丙同时对甲负有全部票据金额30万元的赔偿责任。
(5)甲应承担连带责任。汇票结算方式下,前手是否接到追索通知,不影响后手追索权的行使,甲向戊付款后,可就其后手延期通知给其造成的损失要求后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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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