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结构图】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总体责任
会计
核算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 四项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 四项要求
会计档案  
其他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记录的文字
会计
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政府监督 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对象是会计行为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检举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 包括总体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 包括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收费员、收银员不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交接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分
法律
责任
行政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主刑和附加刑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制度,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重点掌握会计法律的制定主体及效力。会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高。
  
  (一)会计法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会计法》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1.《会计法》立法宗旨
  
  《会计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立法“规范会计行为”
  
  这是制定《会计法》的直接目的,也是经济发展之后形成的客观需要。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会计的进步。现代会计成了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成了合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此情况下,会计行为需要规范化,制定会计法就成为经济发展、会计进步的必然需要。
  
  (2)通过立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会计行为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是保证会计管理能真正有效的前提,也是会计信息的基本价值所在。因此,在确立会计行为的基本规范时,首要的规范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在《会计法》所确立的各项行为规则中,也都体现了这一根本原则。
  
  (3)通过立法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会计法》的另一重要的立法宗旨。《会计法》的这两个立法宗旨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没有规范的会计行为和高质量的会计资料,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就难以成为现实。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会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事务都适用《会计法》。
  
  (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效力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
  
  【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财政部,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低,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其中,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免费获取考试题库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免费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