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七项举措创新财政扶贫工作机制:
  一、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市本级2013年共安排扶贫增长41%,市级每度配套资金超过了10%的比例要求。同时,通过财政奖补、争取上级支持、市重大产业基金投入,对重点扶贫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达到7.5亿元。
  二、改革资金管理、分配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建立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绩效因素在扶贫资金分配中的权重,逐步建立以项目评审为目标、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三、完善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扶贫项目库管理,扶贫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备查(案)制度。
  四、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农业、发改、国土等21个部门的涉农资金。已落实统筹项目51个,落实资金19.6亿元,重点向扶弱、扶农、扶贫、扶民、扶边及老区贫困地区倾斜。
  五、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今年以来,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清理,重点检查了省扶贫重点县通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乡镇6个,涉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00万元。
  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将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进行清理,初步列出了政府采购服务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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