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被列为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以来,咸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接互动,全力支持该镇试点工作。
  一、加大投入力度。市本级在2014年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137万元,同时,运用贴息奖补、基金投放、存贷互动等方式,支持潘家湾“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建设。嘉鱼县从2014年起将试点项目纳入县级预算,已安排专项资金1720万元;截止今年6月底,市县共向上申报项目26个,落实项目资金4484万元,争取省级财政调度资金5500万元,已全部安排落实到位;统筹整合财政、国土、交通等部门和“三万”活动以及旧城改造等项目资金1.2亿元,投入试点项目建设。
  二、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潘家湾镇级财政体制;运用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额度;鼓励私人资本参入试点乡镇公共事业建设,搭建PPP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融入“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及奖励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规定凡在咸嘉临港新城区域内且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均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不受人员身份限制,将大病救助审批及临时求助审批事项下放至镇政府。
  三、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潘家湾镇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加大项目库建设,择优向上申报;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开展竞争立项、投资评审、绩效考评。并对重大项目实施“四制”管理,做到事前科学规划、投资评审,事中跟踪问效、加强监管,事后绩效考评;建立规范基础管理台账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重大项目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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