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镇政府举债行为,有效防控和化解风险,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遂宁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乡镇政府性债务监管。


  一是实行财政归口管理机制。充分运用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平台,全面登录审计认定的乡镇债务信息,实行财政动态监管。建立以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为重点的乡镇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乡镇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动态监测和评估。


  二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县(区)政府每年按不低于年初乡镇债务余额的3-5%设立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偿还乡镇债务,不得挤占挪用。


  三是实施分年化解债务机制。对审计锁定的截止2013年6月底的乡镇债务余额进行分类,明确权责,突出重点,分清缓急,分解下达年度化债目标。从2014年起,每年化解存量债务余额的15%左右,用2~7年时间(2020年止)完成乡镇所有存量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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