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下如何开具发票?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还是按货物的全额开具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因此,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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