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勤用车的燃油和维修费能否抵扣?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我单位有一台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中型客车,所发生的燃油费和维修费支出已取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企业通勤车,所发生的燃油费和维修费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财税实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