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方式从事货运营业纳税义务人如何界定?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我单位是一个从事单一货物运输的企业,专门从事某国有煤矿的煤炭承运业务,每年与该国有煤矿签订货运合同,我公司年营业额*65600万元。由于我单位自有车辆运力不足,以挂靠方式部分使用不属于我单位的个人所有权的车辆进行煤炭运输,运输业务以我公司名义承运,由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运输过程中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并将该车辆所涉及人员作为我公司员工,承担工资;由于煤炭运输的季节性,故我单位约定在无业务的情况下,挂靠车辆可以在外部从事其他业务,我公司不干涉挂靠车辆从事的其他业务且其他业务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三《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一)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二)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三)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为基础。
对上述文件规定,我单位认为我单位对挂靠车辆承运我单位的运输业务有自开票资格。
但是税务机关认为,根据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三《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自开票纳税人对下列情况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一)未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二)非货物运输劳务;(三)由其他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及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因此,我单位所有挂靠车均不能自开货运票据,均要代开票据。
请问自开票纳税人对挂靠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1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四条已被废止。
《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第六条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对下列情况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三)由其他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及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国税发[2003]121号第三条“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已被国税发[2009]29号废止。由此可见,对既自有车辆又有挂靠车辆的运输企业,对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也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因此,自开票纳税人对挂靠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三《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一)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二)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三)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为基础。
对上述文件规定,我单位认为我单位对挂靠车辆承运我单位的运输业务有自开票资格。
但是税务机关认为,根据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三《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自开票纳税人对下列情况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一)未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二)非货物运输劳务;(三)由其他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及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因此,我单位所有挂靠车均不能自开货运票据,均要代开票据。
请问自开票纳税人对挂靠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1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四条已被废止。
《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第六条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对下列情况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三)由其他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及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国税发[2003]121号第三条“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已被国税发[2009]29号废止。由此可见,对既自有车辆又有挂靠车辆的运输企业,对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也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因此,自开票纳税人对挂靠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服务行业费用、成本如何区分? 2017-01-19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公布 2014-12-10
-
股权转让:公司上市与否贴花税率不同 2014-12-10
-
红利变工资,企业违法为股东“节税” 2014-12-10
-
个体经营多处门店已经预缴税款该如何申报纳税? 2014-12-10
-
流通股出售的税收和会计处理 2014-12-10
-
矿山企业矿建期间的费用如何列支? 2014-12-10
-
如何购置个人使用的土地? 2014-12-10
-
以办公楼作为股权投资涉及哪些税? 2014-12-10
-
如何规定低值易耗品的价值? 2014-12-10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否属于生产型企业? 2014-12-10
-
公司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处置原材料及存货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4-12-10
-
公司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处置原材料及存货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4-12-10
-
归还应付款时用现金支付有何手续证明? 2014-12-10
-
车船税完税凭证如何领取? 2014-12-10
-
车船税完税凭证如何领取? 2014-12-10
-
开具《货运发票》有什么要求? 2014-12-10
-
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的单位有何义务? 2014-12-10
-
保税区内企业加工贸易应如何退(免)税? 2014-12-10
-
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014-12-10
-
纳税人拒绝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税务登记证正本能否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014-12-10
-
对分立、合并和联营企业的资金账簿如何计税贴花? 2014-12-10
-
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2014-12-10
-
新闻出版发行行业免缴印花税的政策是什么? 2014-12-10
-
电子合同也应缴纳印花税吗? 2014-12-10
-
支付上万元的赔偿金是否缴纳个税? 2014-12-10
-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2014-12-10
-
计算年所得时,法定扣除费用是否扣除?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对股票转让所得的申报口径有何规定? 2014-12-10
-
该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利润再投资退税?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