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申报抵扣是否备案?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申报抵扣时需要备案吗?应当怎样申报抵扣?
答:《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固定资产抵扣重点管理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81号)*9条规范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申报和抵扣管理规定:
1、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将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编制成册,并报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备案。对于备案后新增固定资产类别的,企业应于购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2、企业应按月将需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发票抵扣联(包括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独装订成册备查(25份及以下一册),封面要求注明份数、金额、税额。
3、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在将已认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填入当期进项税额申报的同时,应如实填写新增的纳税申报表附表3《固定资产进项税税抵扣情况表》。
(河南国税)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财税实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