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洗浴场所是否应按娱乐业纳税?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某些大型洗浴场所实际已经成为娱乐业的范畴,是否需要按娱乐业申报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项规定,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单纯的洗浴属于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业,对于纳税人在洗浴场所兼有不同税目的服务业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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