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过程中新铺的轻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某单位在原煤采掘过程中新铺运煤用的轻轨在会计上如何核算?更换维修原有轻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原煤采掘过程中新铺运煤用的轻轨,会计上可以作为自建固定资产核算,更换维修费用按指南后续支出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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