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在建工程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来源: 网校 2014-12-10
■电力公司在建工程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提问人 CXHY117265
分类 税务
问:电力公司固定资产中的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在建工程,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增值税转型后是否可以抵扣?
咨询时间:2009-01-05
专家回答 中国税网
答:上述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关键是界定该在建工程是否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解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我们理解,电力公司购进的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设备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只要取得了合法的进项税扣除凭证,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答复时间:20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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