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如何进行清算?

来源: 网校 2014-12-10
问:我公司2002年与A单位共同投资成立B企业,A单位现被C单位(拥有我公司51%股权)收购为分公司,A单位丧失了独立法人资格.C单位要求解散B企业,B企业现在的业务和清算后的资产交给C单位.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怎样清算,是按账面资产清算?如果把未来收益因素考虑进去的话,是否合适?
答:清算收益包括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等。为了准确地反映企业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和费用情况,一般应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
1.“清算费用”账户是用来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支出。该账户的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在清算结束时,将清算费用的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专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和无法归还的债务等。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等。清算收益登记该账户的贷方,清算损失登记该账户的借方,最后将清算费用全部转入该账户的借方。期末,账户借方余额表示清算净损失,贷方余额表示清算净收益。
清算财产的作价方法:
(1)账面净值法。根据企业当期的会计资料,主要是终止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资产净值减去清算费用后的净额进行清算。
(2)重新估价法。在企业终止时,由清算组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企业现存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重新估价,以便妥善进行清算。
(3)清算价格法。在企业终止时,要求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将企业或资产快速变现,以便按期完成清算。快速变现价格即清算价格。以清算价格进行财产作价的依据,一般只适用于强制清算 .
所以,贵公司应该按账面价值转出相应的资产,根据以上作价方法计算出“清算损益”,不得将其递延到以后期间 .
问:我公司2002年与A单位共同投资成立B企业,A单位现被C单位(拥有我公司51%股权)收购为分公司,A单位丧失了独立法人资格.C单位要求解散B企业,B企业现在的业务和清算后的资产交给C单位.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怎样清算,是按账面资产清算?如果把未来收益因素考虑进去的话,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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