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收工作量的考核来源: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喻长宏 魏凡丁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随着CTAIS上线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考核办法暴露出只侧重于工作质量考核,忽视工作量考核的弊端,形成了“多干多出错、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不正常现象,不利于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有效解决部门内部人浮于事,各项工作不能合理兼顾的矛盾,改变目前税务所通办业务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工作相互推诿、苦乐不均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城关区国税局按照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总体方针,围绕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在相继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税收任务考核办法》和反映征管质量的“七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制度,明确了在全局范围内实行全员“双量”考核的新思路。 所谓“双量”考核,即对税收工作从完成的质量和完成的数量两方面实行考核。工作质量考核就是目前已实行的目标管理、税收任务、“七率”三位一体的质量考核体系;工作量考核就是根据各个部门以及每个人的日常工作量而进行的一项量化指标考核,主要反映部门以及每个人的日常工作量。客观地说,工作量考核目前在税务系统考核管理方面基本上是一项空白,这也是城关区国税局在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一种大胆尝试。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工作量考核办法发挥出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区局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工作量考核的构想 CTAIS上线以来,传统的考核办法突显出一些弊端:一是考核以定性指标为主,较少进行定量考核;二是考核方法比较单一,考核结果难以反映真实的绩效;三是岗位职责不清晰,使考核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四是考核结果没有与干部任免、晋升职务、评优等挂钩,不能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作用。为此,实行工作量考核是对税收管理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不断强化征管基础、提高征管效率、提升优化服务的有效手段,是积极贯彻总局提出的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表现。实行工作量考核,可以体现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是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解决部门内部人浮于事,各项工作不能合理兼顾的矛盾;二是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变压力为动力,使人尽其才;三是有利于提高干部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能,有利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四是解决目前各税务所通办业务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工作相互推诿等现象,进一步提高优化服务的能力;五是充分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二、工作量考核指标的设定 依据日常所从事的主要税收业务工作,考虑到具体的可操作性,初步确定了以下考核指标和工作量。 (一)税务所工作量考核确定为六项主要指标。 1、税源管理。在税源管理指标中分为三种类型,即一般纳税人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管理。按照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难易程度及承担相应责任不同,确定不同的工作量系数,一般纳税人管理每户每月10个工作量,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每户每月6个工作量,个体工商户管理每户每月4个工作量。 2、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设定每户2个工作量,负责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复业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的资料审核、证件打印、税种鉴定、资料传递及归档等全部工作。 3、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每户(份)设定为1个工作量,负责发票的开具、税款的收缴入库等工作。 4、发票发售。发票发售每本设定为1个工作量,负责发票的验旧供新、工本费收取及入库等工作。 5、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每户设定5个工作量,负责资料的审核、形成完整的评估资料及督促税款的催缴入库等工作。 6、税款征收。由于银行网点申报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有大量的定期定额户仍然在税务所申报缴款,税款征收开票在税务所实际工作中占有一定的工作量,因此,每开具5份票设定1个工作量,得出各税务所“税款征收”工作量数据。 以上考核指标作为税务所内部工作人员每月工作量的考核依据。税务所所长、内勤每月工作量的考核按本所当月平均工作量进行考核,平均工作量随六项指标变动而变动。 (二)机关各部门工作量考核。 结合区局工作特点及机关各部门实际工作繁忙程度,征管科、税政科的工作量在全局各所当月平均工作量的基础上递增20%;其余部门按全局各所当月平均工作量考核。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考核。 局长按全局当月平均工作量考核;分管局长按各分管部门当月平均工作量考核。 三、设计合理方案、稳步推进实施 为了确保整个工作量考核工作的顺利推开,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充分依托计算机网络和CTAIS等软件,分别按照制定的考核目标,明确岗位责任、个人职责、指标内容、工作项目分值、信息反馈等内容,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二级考核模式。 (一)确定工作项目分值。根据六项主要考核指标和各项指标所确定的工作量系数,落实到各个岗位,依据CTAIS等网络数据资料和信息,按月汇总各部门及每个人员的工作量。 (二)考核兑现。立足于工作量考核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按季表彰奖励这一落脚点。每季度区局对工作量考核名列前三名的部门和前十名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工作量考核奖金标准每人每季200元,并按各部门及个人工作量完成比例,按季兑现奖金。季度工作量奖金兑现(元)=个人季度完成平均工作量/全局人均工作量*200(元)。部门工作量考核中出现个别人工作量严重偏低,应责令其说明原因。区局将予以核实,经调查工作量严重偏低且无特殊原因的,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二次被黄牌警告者,将给予待岗处理。 (三)考核结果反馈。 1、全局工作量考核实行二级考核,区局对各科(室)、税务所、中心实行一级考核;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实行二级考核。 2、工作量考核实行按月统计、按季汇总。各项指标以月末最后一天数据为准。分项指标监控部门在次月3日前,向各税务所反馈上月各所完成工作总量情况,同时将《月工作量情况反馈表》在每季度结束后,于次月7日前,上报局政策法规科,以便法规科及时进行汇总。各税务所二级考核工作由内勤负责统计,在取得分项指标监控部门的反馈数据后,内勤应及时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工作量数据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根据本部门在岗人员的工作情况,将部门工作总量按人员进行二次分解,并按月登记《税务所月工作量台账》、《税收管理员月工作量台账》,并在每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向政策法规科上报本部门《工作量考核明细表》、《季度税务所工作量考核兑现表》。 3、机关各科(室)、中心应根据区局核定的月平均工作量,对本部门各工作岗位合理确定工作量,可以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按月统计,按季考核,在每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向政策法规科上报本部门《工作量考核明细表》《季度科(室)、中心工作量考核兑现表》。 对工作量考核情况每月在全局以公示的形式让每个干部相互了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由于整个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干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也是对干部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一种客观评价和确认。因而能够同步地向干部反馈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通过工作量考核了解自己在所在部门中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进而让自己的劳动得到肯定与认可;另一方面通过与部门内部的横向比较,发现自己工作的质与量上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方向。对部门负责人而言,也可以根据人员工作进展情况和本部门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了解部门人员的整体情况,合理分配工作量,形成团队协作的效应。 四、转变观念、达成共识 工作量考核模式能否顺利推行,关键在于全局干部能否对改革考核办法取得上下一致的思想认识。区局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局长、科所长与普通干部的多向交互式沟通交流,在全局上下基本实现了思想认识上的“四个改变”:一是改变了干部只是被动考核对象的传统认识,确立每个干部都是考核工作的积极参与者的民主管理理念。考核既关系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也对区局的各项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整个考核办法不能只由上级制定、下级执行,而是应该扩大制定过程中的参与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由全体干部共同确立考核的目的、项目和标准,消除干部对考核的抵触情绪。二是改变了以往考核兑现奖金平均分配的惯例,确立了按工作实绩考核,实现奖勤罚懒推动工作的目的,既体现了公平,也是对干部工作成绩的肯定。三是改变了以往干部考核只能以定性为主的传统认识,确立了干部考核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做法,更加科学合理地对干部工作实绩予以评价,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四是改变了考核只是单纯负面处罚的传统认识,确立通过考核营造正向激励氛围的观念。考核结果在奖金发放、干部任用和培训学习等效用上的兑现,既是一种对干部工作状况的确认,也是对干部以后的努力方向形成一种目标明确的激励导向,使考核上升为区局日常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通过评价和管理提高整个区局的团队工作效能。 五、初步成效及持续改进的思路 工作量考核办法经过近一年的试运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干部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二是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四是干部队伍的基本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但是,在实际税务工作中,还有许多是难以量化的工作。比如,琐碎、繁杂的行政管理工作;各类征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信息技术人员的网络维护;税务所的内勤工作;区局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所做的工作。还有许多业务管理工作,除部分税收业务在CTAIS中留有痕迹、明确了具体的办理时限以外,还有大部分的服务工作,如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所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及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等事务性的工作是无法进行量化考核的,对这类性质的工作量的考核标准也是难以掌握的。相对税收业务工作容易定量考核,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定量考核的难度就更大。此外,税收政策的变动、业务流程的不稳定也会影响考核工作。信息化建设尚不能满足工作量考核的要求,现有CTAIS系统前台数据的统计指标很难具体到人,对于税收管理员在CTAIS中操作的每一项工作除少部分可以提取以外,大部分工作量是无法直接提取的。 通过试运行和深入调研,区局也总结了工作量考核的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需要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思路和设想: (一)不断细化、完善考核指标。拟增加“文书受理岗”和“违法违章处理岗”等在CTAIS中留有明显操作痕迹和工作量的考核指标。对“税源管理”指标应进一步细化,根据不同的工作量,合理确定管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工作量系数。 (二)认真分析每个季度的工作量考核结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各个操作岗位在办理相关业务的实际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尽量解决由于各考核指标的工作量参数设定不合理造成考核不公平的问题。 (三)会同市局信息中心研究解决工作量考核中汇总统计工作量大的难题,建议开发相对工作量考核指标数据提取的外挂软件,将考核工作项目名称以及相应的得、扣分标准等固化在软件中,以期软件能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分、自动统计,对税收管理员的每一项涉税工作确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完成的时间作为确定工作量的参考系数,进行同步记录统计,被考核人每处理一项涉税事项,就自动提取一定的工作量,真正做到考核指标同CTAIS岗位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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