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所得税是正常的,但额外要求我们提交一份由中介出的查账报告,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样的做法国家已明文禁止,但广州还是通过种种潜规则来实施。”一位广州的中小企业主李先生抱怨。
近期,凤凰网刊发的调查报道揭示,2002~2014年,广州长期要求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同时附送由中介机构出示的“查账报告”;每份查账报告收费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多年来滋生庞大市场,将巨大利益输送至涉税中介行业,而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关系密切。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文规定“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但广州仍通过各种潜规则,明示、暗示企业提交查账报告,甚至出现“不交中介报告,就要纳入风险管理进行纳税评估”的情况。2015年提交鉴证报告的企业数目不降反升。这份“鉴证报告”,需由涉税中介(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具,费用由企业承担。以广州19万户查账征收纳税人计算,多年来已产生数以亿计的庞大市场。这数以亿计的企业成本费用,实际上一定会并入产品售价,最终是由消费者,也就是大众承担。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利益”是上述问题存在的核心。某些税务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或明或暗地给企业施加压力,要求企业委托相关税务中介提供“服务”,而税务中介借此可以高额收取或收取不该收的费用,这样,税务中介便可从业务中获得高收益,再以各种形式给予税局或税务干部一定的报酬,双方各得其所、心照不宣。同时,涉税中介缺乏独立性、行政监管不到位、行业协会自律功能弱化、涉税中介相关法律滞后也是问题产生的原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称,从中央到地方,态度是非常明确的,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一定要脱钩”,“坚决防止强制代理”:“凡是有问题的坚决查处,这都是有制度规定的,绝对不会袒护任何人。”
笔者认为,除了严厉查处外,更为根本的是要防患于未然。首先,应填补法律漏洞,对中介组织的职责、义务以及惩戒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使之更加具体、规范、系统、完整和更具有可操作性,让中介组织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同时,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行政与中介关系,割断政府部门与“涉税中介”的权力连接链条,避免政府职能错位和越位。其次,应加强行政监管,尽快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特别要重点加强地方一级的监管力量,以更好监管涉税中介机构,从而有效防范税务干部的违规干涉。另外,还要保证涉税中介的独立性及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本文来源:财会信报;作者:叶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