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缺陷?出现偏差?*ST弘高就内控问题与审计机构各执一词
由于年报被“非标”导致被“*ST”的*ST弘高(002504,SZ),如今在给深交所的回函中还出现了和审计机构说法“打架”的情况。
5月31日,*ST弘高就深交所相关问题作出回复。而在回函中,*ST弘高和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内控相关问题说法明显不一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ST弘高内控出现“重大缺陷”,而*ST弘高则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只是在2016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市公司有解释自身业务发展的权利,该情况在业内并不鲜见,而审计机构一般持保留意见。
回函中双方说法“打架”
在回函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导致无法实施满意审计程序的原因主要系财务总监迟迟未任命,关键岗位财务人员变动较多,财务核算出现混乱,并且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等方面所致,*ST弘高内控出现重大缺陷。
而*ST弘高则称“公司有完备的内控制度和流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只是在2016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不过,在4月28日发布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ST弘高却表示,“经检查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已按照既定制度设立,但内控制度没有有效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并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待深化,部分业务控制流程有待梳理、优化;内控制度的执行需强化等”。
对于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打假”的情况,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财务计算的具体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状况,判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出现重大缺陷。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上会会计事务所在回函中表示,在审计过程中,发现*ST弘高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工程”)存在资料不全、完工进度确认单与账面记录有差异等情况,一直在与*ST弘高沟通核对,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工程仍未能提供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的业务资料,故无法实施包括函证等在内的必要审计程序。
长期股权投资现减值迹象?
此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回函中提到,年报被“非标”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ST弘高财务报表显示,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9亿元,与其2016年年度业绩快报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15亿元相比减少42%,主要系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而据*ST弘高2014年10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显示,*ST弘高控股股东承诺弘高设计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不低于3.92亿元,而弘高设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2.57亿元,比承诺业绩减少34.44%。
对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因此*ST弘高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并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ST弘高未能对其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8.2亿元)进行减值测试,因而无法对*ST弘高2016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在此次*ST弘高的回函中,则未提及弘高设计的净利下滑,但就2016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较前期业务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较大的原因解释称:在编制业绩快报工作中,因部分财务人员对工程项目缺乏了解,导致会计记录出现错误,影响应收账款账龄确认,导致少提漏提坏账准备,相关坏账准备变化幅度较大。
提到项目减值测试方面问题,上述注册会计师表示,不论审计机构是否能出具表示意见,审计机构和上市公司双方的交涉存在问题与否,上市公司都应该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5月3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ST弘高和上会会计事务所,尝试询问是否找到新的财务总监、何时进行相关项目的减值测试、双方为何在回函中出现说法不一致情况的原因,但截至发稿前,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