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高顿网校小编在2014年10月23日上午为大家编写的*7业界评论:四中全会可能有六大突破——秦前红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开会时间最晚的一次四中全会;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9次将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
  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释放出什么信号?依法治国是应对当前深化改革和反腐压力的必然要求吗?本次全会,顶层设计在哪些地方会有突破?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者秦前红接受新浪网采访时表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诠释了执政党的一个法治思维,表明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决心。
  他分析认为,在四中全会中,可能会有突破的有几点:一是“三位一体”、二是把法治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结合起来、三是强调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问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问题、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问题、六是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层面的,涉及预算法治、财政法治等等方面的变化。
  良法善治做得不够好
  新浪网: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释放出什么信号?
  秦前红:这表明执政党要告别过去那套治国理政的方式。那种运动式、命令式、口号式的方式走到了尽头,就必须走上一个正常化的、法治化的发展轨道。
  具体来说,“依法治国”与十八大提出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关系。我们现在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隐含着之前的能力和体系不现代,或者说不那么现代化。为什么说它不现代化,因为它没有遵循法治。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就是,首先要有“良法”,第二要有“善治”,这点上我们过去做的不够好,甚至是很不好。
  新浪网:“依法治国”是应对当前深化改革和反腐压力的必然要求吗?
  秦前红:新一代领导人多次提及要有法治思维,要用法治的方式来对待改革。我们过去是摸着石头改革,有时候甚至把法律搁置在一边,或者践踏法律进行改革。这有很多历史原因在内,但是这种改革方式把改革与法治相隔离。
  而现在的改革,主要用法治来固化改革的成果,要用法治来调整所得利益的冲突与分歧,还要用法治来取得各个利益阶层的共识。从目前来看,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不排斥改革,但是社会各个阶层都有自己所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改革,需要有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不可能依靠命令或者道德的感召,只能通过法治来寻求。
  关于反腐方面,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今年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公布的当天,中央也宣布周永康接受调查。事实上,中国过去10年的法治状况,我们评价是倒退的,这跟主管政法的领导周永康的所作所为有密切关系。
  周永康被调查,打破了自1990年以来“刑不上常委”的惯例。对于这样的反腐败的力度,大家在叫好的同时,对于反腐败能否持续下去,以及是否能摒除过去运动式反腐的负面效应,例如选择性反腐、侵害腐败对象的一些正当权利。而对于这些,都是需要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的。
  新浪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是“法治中国”,这次四中全会的主题“依法治国”,两者有什么内在联系?
  秦前红:表述上来说,并不是一个新的话语体系。“法治中国”是三中全会上*9次提出来的,以前是叫“法治政府”、“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四中全会以此作为主题,召开一个专题性的会体。我觉得,就是要针对当下和未来中国法治的发展,对最重要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个集中的讨论,去诠释执政党的一个法治思维,表明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决心。
  四中全会或有六方面突破
  浪网:此次四中全会,有哪些议题是最有可能被提及的?
  秦前红:有突破的,目前来看是顶层设计。根据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今年9月5号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的讲话,包括之前的国庆讲话,可以作为四中全会信息的一种提前释放。
  在四中全会中,可能会有突破的有几点:
  一是“三位一体”,就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这个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
  二是把法治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结合起来。
  三是强调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问题。此前习近平在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的讲话以及纪念人大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上都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关键也在于实施”,“对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要进行监督,要健全宪法监督的基石和程序”。那么以往中国的法治建设,宪法本身没有权威。而宪法没有权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宪法得不到实施。这是法治发展中,很症结的一个关键问题。这次看,在四中全会上会不会有一个新的尝试。
  四就是大家关心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在三中全会之后,在上海有一个试点方案。这次可能会总结上海试点的经验情况,对司法体制的改革做出更加系统和具体的部署。
  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问题。这点习近平在纪念人大成立60周年纪念会上也提到了。在过去,我们搞了一个法律体系,但是这个法律体系中,很多法律的质量是很糟糕的,而且不能反应这个社会的法律需求,不能指导社会的行动。因此提高立法质量,可能会有有新意的地方。
  六是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层面的,涉及预算法治、财政法治等等方面的变化。
  新浪网:如何理解依宪执政?
  秦前红:依宪执政主要讲的是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如何处理它和宪法、法律的问题。严格上来说,就是党权大,还是宪法大、法律大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彭真就说过宪法是党领导制定出来的,本身也是自己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宪法和法律得到实施,就是党的意志的体现。但是从法治的实践来看,我们一直没有解决好执政党如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下的问题,就是党权如何受到限制,如何去遵循法治的问题。依宪执政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新浪网: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强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那么对于违宪审查,如何从制度和机制上来保证?
  秦前红:目前来说,不管是法律人还是对中国法治状况有关心的人,大家从理论层面来说已经达成共识,就是如果想保证宪法的权威性,那么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这个事。出现了权限争议也好,或者是违反宪法的行为也好,那么处理这些争议和追究违宪责任,你必须有一个机构专门来做这个事情。否则宪法就是一个纸面上的东西,就会有宪法无宪政,或者是无宪制。
  目前来说,取得*5公约数或者说赞成人数最多的,就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的机构。如果在四中全会在,考虑建立一个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那就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发展是大大前进了一大步。
  新浪网:此前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那么,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两者是何种关系?
  秦前红:依宪执政主要是说的执政党如何树立宪法观念、宪法思维,执政党的行为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依宪治国是指在国家的治理方面,如何在宪法的精神和理念指导之下,来实现治理目标。
  依宪执政是包涵在依宪治国之下的,依宪执政主要说的是执政党共产党,而依宪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但是具体的实施是包括共产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在内的多元主体。
  宪法是一切法律体系*6端的东西。过去*5的问题就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不够,也许解决这两个问题有很多办法,但是最终都要指向宪法的权威和公正。在宪法的精神之下,国家和政党的一切权利都是有边界的。
  过去十年法治下行
  新浪网:1997年,“依法治国”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到今天已经17年了,如何看待这17年中国法治改革的进程。
  秦前红:其实说17年有点短,可以把进度推远一点,推到30年前。
  30年前,我国经历完文化大革命,公检法都被破坏了,完全可以说是无法无天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设社会主义法制,就是必须要有规矩可依。到1993年,在共产党党章里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修宪的时候,在宪法里面确立了市场经济。
  这个时候,就有个问题,如果说制度不好,法律不是一个“良法”,是一个“恶法”,也会使得市场经济得不到正常的发展,公民权利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另外就是,“法制”通常是指一个静态的状态,就是纸面的法律条纹,但是未必能执行。在这两种考量之下,就提出了“法治”。
  大概是1995年提出的,要从法制过渡到法治,到1997年写进党的决议,到1998年修宪,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文本。但是“法治国家”被确定之后,中国的法治状况还是没有出现我们期望的愿景。随后,学者又提出如果要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宪法要有权威的问题。于是在1999年的时候提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宪治国”。
  2002年,胡锦涛在纪念宪法施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2004年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再次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这时候大家都觉得中国的法治发展会来到一个历史的机遇期,可是历史往往会开我们当代人的玩笑。
  中国的法治在2002年到2012年没有上行,反而是下行,甚至倒退。倒退中也有很多客观原因,当然有一个重要的体制上的原因就是,主管政法的周永康没有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以致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各样的矛盾进入一个高发期,频度很高,觉得抛开法治之后,用维稳思维来处理的话,是更好用的工具。
  进入2012年后,从在历史的反思性角度上,新的领导人考虑到中国如果想要长治久安,还得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如果一直用维稳的办法处理,社会可能会出现一种难以为继的状况。
  如果从1997年来看,我们国家的法治就出现了流行歌曲所说的,“从终点又回到起点”。1997年所期待要做的东西,是我们用了十几年走的一个曲折的道路,甚至出现十年倒退的情况,才能达到一种幡然醒悟:必须要重归法治。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