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7日上午,高顿网校小编为您编辑了一篇业界评论文章:高速公路收费延期是违法行政——叶祝颐
  对公路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东部大省山东而言,2014年注定是充满争议的一年。15条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消息自年初公布之日起,公众的质疑从未停歇:“到期为何还收费”、“这么多年收的通行费去哪儿了”、“老百姓何时才能享受免费大餐”……由山东论及全国,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案例比比皆是。
  以上媒体对各地公路延期收费的报道,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发人深思。《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于收费年限早有规定,但在很多地方,这个条例似乎成了一纸空文。交通部等五部委曾出台规定,要求清理整顿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等问题。最近,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要着力降低物流成本。然而,有些地方不仅不清理公路乱收费,反而对已经到期的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地方政府文件,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凌驾于国务院精神之上,如此违法行政,匪夷所思。
  对部分到期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可能会造成车流冷热不均,但这不是违法延长收费期的理由。因为在法定收费期限之下,所有收费公路最终都将免费。新的高速公路不断通车,如果按照某地的做法,是否所有高速公路收费都遥遥无期、永无止境?是否还要将其他非高速公路也一起捆绑收费?不顾高速公路收费已经到期的事实,继续超期收费,有的高速公路还多次延期收费,高速公路收费如此被判处“无期徒刑”,视法律法规为何物?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发布报告指出,过路过桥费是物流企业的沉重负担,37%的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公路收费早已成为民生不能承受之重,政府不仅不着想于减少收费公路,压缩收费年限,还绞尽脑汁延长收费年限,继续抬高物流成本,增加民生负担,居心何在?在民意不在场的情况下,政府单方面延长收费期限,继续攫取收费利益,显然难以服众。《人民日报》曾连续曝光了各行业乱收费情况,既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包括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报道认为,各种乱收费、高收费,正蚕食着改革发展的成果,成为压在百姓身上的大山。高速公路收费凶猛,收费年限随意延长,高速公路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何尝不是在蚕食改革发展成果呢?
  面对高速公路收费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险境,有关执法部门不能作壁上观,而要积极介入调查,不仅要依法审查那些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合法性,及时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还要问责相关责任人,用法律与问责的力量,督促地方政府守法。如果一个地方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不被制止,不受惩罚,其他地方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复制经验,法律法规将被架空,民生利益将会受到伤害。
  从长远来看,公路不能希望于收费,而是加大投入,还原公路产品的公益属性,逐步还路于民,不能听任公路收费政策长生不老。事实上,政府压缩过高的“三公”消费与行政经费,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增加交通投入,回购部分收费公路,减少收费公路站点,缩短收费时间,分期分批取消收费站,并非不能完成的任务。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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