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高顿网校小编在2015年1月28日礼拜三为大家编写的*7业界评论——不执着谈到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亟需要过三道坎
近日,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税收征管与涉税服务研讨会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表示,今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释放了非常强烈的信号,相关工作已经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酝酿多年,改革方向和思路已基本清晰,就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近日,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税收征管与涉税服务研讨会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表示,今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释放了非常强烈的信号,相关工作已经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酝酿多年,改革方向和思路已基本清晰,就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就在2015年初,财务部部长楼继伟就表示,今年将抓紧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改革方案。事实上,早在2003年,个人所得税便已确定了改革放向,即要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之路,2006年,这个改革放向还被写入“十一五”规划,但是个税改革难度较高,改革进程一直停滞不前。
到了2011年9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提高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不过,个税改革始终没有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采用综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而采用分类税制的国家已经很少,只有中国和非洲、西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且广受民众所诟病。那么我国的个税为啥已到了非彻底改革不可的程度了呢?
首先,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上存在着缺陷。有专家指出,如果某白领月薪10万,个税税率则高达45%。而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只有5%-10%。还有一些炒房者,获益颇丰,也只有20%的税率。照此看来,普通工薪群体承担的税率远高于玩虚拟经济的投机者,这确实不合理。
再者,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而真正的高收入群体则可以合理避税,显然个税失去了公正性。财政部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完成2136 .73亿元,其中,工薪所得税收入1308.05亿元;2012年个税总收入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2013年个税总收入6531亿元,工薪所得税4092亿元。现如今,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富人群体,要比工资为单一收入来源的群体更能“避税”。
而在美国,占比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高收入者承担了个税的65%,1%的*6收入者承担了30%。显然西方发达国家的个税旨在让低收入者少交税,中等收入者税收不宜过重,高收入者承担较高税赋。这样才能够真正起到二次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杠杆作用。
最后,个人所得税缺乏人性化的关爱,没有考虑个体之间的经济负担差异。以工薪税为例:两位工薪人士收入相同,缴税相同,但是,前者“一人吃饱,全家无忧”,后者“上有老下有小”,显而易见,现行的税制是不够合理的,实际加剧了个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有消息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总之,个人所得税将愈加完善合理,还其本该应有二次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不过笔者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仍需要过三道坎。
其一,税务局的征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簿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虽然对富人各种渠道的收入征税,会使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有大幅提高,但这是个人所得税改革难以避免的一道坎,否则工薪阶层只能充当缴纳个税的主力军。
其二,个人所得税应更加注重人性化问题。我建议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按家庭申报,甚至应直接改成综合征收摸式。我国香港地区实施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根据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大小,确定不同的免征额)。此外,在税制设计上,要与物价指数、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实行挂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确定个税起征点和各档次税率。
其三,个税改革的难度较大,大在税制设计上。也就是说,如何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性。在具体税制设计上,哪些项目纳入费用扣除,扣除额度多少,设计起来也非当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也需要一定磨合的时间。所以即使今年开始个税改革,但改革也不可能马上出成效。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也早有意愿,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但是,改革的速度和进程,却未尽如人意。目前,个税改革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这无疑值得肯定。毕竟,改总比不改好。不过,个税改革必须要让新制度更加人性化,兼具公平性,这无疑会对制度和各项税率的设计、征管者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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