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在经济形势通报会上表示,央企要承担“保增长”的重任,并成立“保增长”工作小组,协调帮助央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求今年央企的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这一表态随即引发了不少人关注,赞者认为,“保增长”是央企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经济责任的体现;而质疑者则称,8%的增长率是否科学,如何确保。
 

  因为央企涉足的领域众多,有垄断性的也有完全市场竞争的,加之产业周期不尽相同,有强周期也有弱周期的,8%的增长率的指导性意味大于指令性。作为国资主管部门,向企业提出较高的考核指标也无可厚非,纠缠于此意义不大。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央企在“保增长”的过程中,不要把增量建立在全民的刚性成本之上,简言之,就是不“与民争利”。
 

  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有相当一批央企具有非常强的垄断性质,比如电力、石油、通讯、烟草、盐业等,包括刚刚组建的铁路总公司,以及体量更为庞大的金融国资,这是一种“政府授予垄断”。这种类型的企业只需提价,下游客户只有被动接受,形象地讲,财富无非从一个池子流到另一个池子里,央企的盈利造成全民刚性成本的增加,如此光鲜艳丽的增长率指标又有什么意义呢?
 

  “与民争利”还有另外一层更为隐秘的涵义。
 

  必须承认,央企不等于天然的垄断,越来越多的央企已经摆脱了垄断的色彩,成为完全市场竞争中的一分子,接受市场法则的洗礼与锤炼。比如中粮,其产品线从食用油、葡萄酒,到面粉、方便面、果汁,以及商业地产等,无一不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中粮在品牌建设、产品开发、渠道铺设上很难享受到央企的特殊关照,经营的好坏、盈利的强弱是企业家管理能力和商业决策的结果。那么,这类企业的壮大,是不是与民争利呢?
 

  除了所有制属性不同外,这类央企看似与民企处于同一跑道,机会均等,可平等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假象。单从融资角度来看,当诸多民营企业面临资金“饥渴”,不得不借助于地下钱庄而拼死一搏时,央企一方面有利润留存体内循环,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乐意为央企放贷,资金充沛,弹药充足,所以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以来,央企开始了新一轮大扩张,而民营企业却受限很多。可见,即便在完全市场竞争领域,不少民企也拼不过财大气粗的央企,只能对好项目“望洋兴叹”。
 

  所以,央企的“保增长”更应该是内涵式的、负责任的增长,比如强化内部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改善管理也能够提高生产率。很多央企的亏损往往是管理不善造成的,甚至与内部腐败不无关系,中石化集团原总经理陈同海在任时,每天挥霍4万元,令人咋舌,后陈同海受查处时被控受贿近2亿元。相反,一旦循着外延式的粗放扩张增长路径,势必会“与民争利”,要么增加大众的刚性成本,要么挤压民企的生存空间,这恐怕谈不上是“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经济责任”的体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