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两份配套文件规定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引入非公资本的基调与大致路线,鼓励非公资本深入国企改革的整个进展中,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市场化运营方式和管理制度的欠缺,已经逐渐跟不上市场化、全球化的竞争趋势和节奏,改革任务任重而道远。虽然混改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改革方式,但很多媒体表达出了对“国企混该短时间内并不会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担忧。同时,国企混改意见岁已出炉,但仍然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没有得到解答和解释,希望在日后出台的各行业、各地方的实施细则以及日后的实际实施过程中,能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案。
  敏感行业和企业该如何定性?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将现有国企分为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前两者统称“商业类国有企业”。针对这三种不同的国有企业类型,意见中分别使用了“推进”、“探索”、“引导”三个完全不同的动词,这说明国家层面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混改的定位、期望、要求完全不同。
  对于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推进”一词意味着自上而下已经对此类企业混改的方向和有效性做出了客观的评估、保持了认识上的统一,只需要按照既定方针和策略有效执行下去即可。这也说明对于此类国企改革,国家层面有比较强的信心,也对结果有着比较高的期待。
  对于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一词说明国家层面对此类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线也处于探究、摸索和不确定的状态。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一般可以认为是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认为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能源网络、国防军工等领域,同时参与市场经营盈利,并为国家提供了主要税收的国有企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此类企业未来的定位、战略意义非常重视,对改革比较谨慎。
  最有争议的是公益类国有企业,对于此类企业,“引导”一词意味着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此类企业的改革方向与线路,但企业和行业自身还没有领悟,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参与引导。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9,国家和政府引导,能否保证企业的改革仍然是市场化的?第二,也是比较核心的一点,企业和行业自身未领悟,包不包括“自己的企业属不属于公益类企业”?一些争议较大的敏感行业、企业如何定性?
  意见一经公布,社会上比较强烈的反应就是会有很多国企都会争取成为公益类企业,为何?公益类国企混改现有资本结构并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还是由国有独资控股。
  相似的情况还发生在银行、钢铁等国企上。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明确划分为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还是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金融市场是充分竞争市场,但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包括自然垄断行业,所以银行两种类型商业类国企的特点都有。如果划归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银行的混改就会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对股权没有明确的追求,也就是说国有资本不会再股权上要求对企业的实际控制;反之划分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仍然会是银行的实际控制者。
  公益类国企的监管和考核如何进行?
  和商业类国有企业以经营和盈利为目的不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定位就是为国民提供带有一定工艺性质、价格利润水平远低于市场水平的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公共商品和服务。也就是说,此类企业的经营收益,除了市场收益外,还有一部分来自国家补贴。
  但这也是长久以来国企最为令社会诟病的一点,公益性质和补贴等的存在滋生了国企的低效率和腐败的蔓延。所以在严格把关公益类国有企业准入范围的同时,也需要严格监管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结果。
  考核评估标准谁来制定?考核评估结果谁来得出?除了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外,还有哪些维度需要引入到考核评估体系当中?
  国家特殊管理股权力如何限制?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该意见的第(十四)条详细规定,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
  何为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十四)条规定,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一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定,行驶特定事件否决权,保证国有资本在特定领域的控制力。
  可以看出,为了保证混改后的国有企业在关键领域的关键事项中仍然得到国有资本和国家意志的领导与控制,国有资本将在一定程度上无视股份比例拥有“一票否决”特权。但这种制度应该是不会应用在国有资本控股优势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因为能用股份和投票权解决的问题不会用“一票否决”来解决。那么是用在国有资本控股比例较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这岂不是和市场化的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相悖?
  其实意见中有类似的规定并不难理解,因为诸如国有资产流失等国企混改关键问题是无法通过现代化的股权结构制度解决的,但又是深化改革中急需解决的。“一票否决”相当于一个具有限制和补救意义的“急刹车”制度,相信在日常的正常经营中并不会轻易使用。但仍然不免给非公资本留下了后顾之忧。
  究竟实施实情如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国有企业和非公资本未来如何竞争?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虽然明确指出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而在细节上也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产权保护,旨在保护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各种资本方的安全、公平地位和未来改革的持续不断深入。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地位和公平性问题却没有在此次的混改意见中提出。虽然国有企业未来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问题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全盘问题,甚至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走向的关键问题,但鉴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即会面临因企业性质改变后的资源配给调整,所以也应该有必要有所说明。尤其是对于目前国有独资、未来非公资本参与,甚至非公资本成为大股东的企业来说,尤其重要。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商业性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各具优势。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优势在于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市场化的企业结构,而国有企业则可以通过非市场化的手段拿到更多的资源。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后,会不会在市场、非市场资源争夺中处于平等地位,真如部分官员所言:“国有企业靠市场的力量也能竞争过对手”,这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更重要的是,意见中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会不会导致如《大败局》中的情景再现,在部分行业和领域导致“国进民退”?除了一味强调政企分离外,还需要国有企业性质回归商业本质。
  谁也不希望李经纬、仰融式的悲剧再次出现。
  混合所有制治理中,对经理人如何约束?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以企业为市场主体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市场选拔选聘符合企业及市场化需求的职业经理人依法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严格职业经理人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但国有企业中国资股份和国有资产为全民所有,其任何经营结果都需要对全民负责。以职业经理人制度为基础建立的现代化商业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是目前欧美商界普遍采用的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也成功培育出了非常多的世界领先企业。但职业经理人只需要为董事会负责,且职业经理人的主要决策都是在董事会股东的监督下进行的,也就是说作为企业的实质拥有着股东自己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方向。
  但在国有背景下,这种模式不应该、也不可能直接照搬过来。国有资产的增减值都需要为全民负责,而资本和运营业是密不可分的,因职业经理人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做出错误决定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绝不是仅仅的罢免、退出就能解决的。这里既要防范职业经理人成为“甩手掌柜”,也要防范人为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在国有股权占比较小的企业中,流失与否国有资本甚至起不到任何作用。
  所以应该围绕混合所有制,建立一套以防范人为主管失误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的追责机制,否则国有资产要么不那么“国有化”,要么必须退出混合所有制资本结构。
  但反过来,建设这样一种制度也会出现负面效应,比如动摇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场化的根基,也会打消一部分优秀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但无论如何,像大众作假、CEO请辞还能获得巨额补偿的案例,应该不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出现。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建如何进行?
  而在《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末尾的第(二十七)条中,明确指出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从意见中的描述可以看出,未来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资本结构如何,都必须坚持现在国有企业的党组配备,继续开展党工作。本着政企分离的国企改革基本原则之一,党组织和党组织的活动不会参与到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日常工作中,所以不存在与日常企业经营如何协调的问题,也不存在“改听谁的”问题。党组织的定位应该是单纯的党员组织。
  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人对这一条保持因为,认为会抵消国企资本和国际职业管理团队的参与积极性。对于国有企业混改来说,保持开放的姿态应该是首要大事。
  虽然很多人认为此次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国有企业混改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多细节性的关键节点也没有得到解释。但作为国有企业几十年来*5变化的*9步,我们仍然应该认为,这一步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
  ▎本文作者Lee,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高顿网校”(gaoduneclass),满满的会计实务干货,免费网课随心听。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保留此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