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这个名词对于中国的投资者不算陌生,但是2015年11月1日晚间爆出的上海查处一起重大金融期货操纵案件,以及2年前的光大“乌龙指”事件,让中国人对程序化交易多数持负面看法。
  中国的证券市场虽然是以散户为主的市场,由于程序化交易基本上属于机构才能玩得转的东西,所以看起来程序化交易离散户很远,但是程序化交易和散户的交易在同一个市场,实际上散户已经深受程序化交易的影响。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是成熟完善的市场,市场机制的固有缺点如果与程序化交易的负面机理结合,散户无疑恰恰成为机构程序化交易宰杀的对象,甚至金融系统和宏观经济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
  但是,也不必对于程序化交易谈虎色变。程序化交易只是一个金融工程的工具而已,本身是中性的,是借助计算机、网络的运算能力,通过电脑软件程序代替人工自动分析和下单交易。因此,与众多事物都有阴阳二面性一样,程序化交易必然也会有正负二方面的影响。作为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的产物,程序化的作用主要来自于其机理,因此,作为市场管理者,必须发挥程序化交易机理中利于市场的一面,而抑制其不利于市场的一面。
  程序化交易又叫高频交易,其在提供市场流动性方面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那么正常情况下也有利于价格发现的市场功能的发挥。而流动性,是市场的命根子,一个没有流动性的市场是窒息的市场,所以程序化交易大大扩充市场流动性和有助于价格发现的功能,使得人们不能程序化交易一关了之。
  然而,程序化交易如果野蛮生长,也会带来过度流动性的问题,一旦发生技术故障和人为的失误与操纵,就会将错误成几何级数的放大,严重冲击市场,光大“乌龙指”事件就对市场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冲击。同时,程序化交易快速和极端自动化的交易,使得机构对于中小散户产生了巨大的技术和信息的优势,可能形成价格操纵等导致市场不公正的事情发生。
  因此,对于程序化交易必须兴利除弊。目前国际上纷纷对于程序化交易加强监管,如对于程序化交易的过程进行密切监控、抑制其快速的下单和撤单等等。早前,欧盟开征金融交易税(托宾税),对金融衍生品征收0.01%,对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工具、回购协议以及证券借贷交易征收0.1%的税率。而这种托宾税,完全可以推广到程序化高频交易上来,通过增加高频交易的成本,防止其过渡滥用和进行价格操纵等等。
  10月9日,中国证监会组织起草的《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及的将程序化交易与普通的交易进行隔离、对于高频交易进行过滤、防止其反复下单和撤单以形成价格操纵等等,都不失为一种尝试。
  所以,对于程序化交易,不能因为其可能发生来自于技术、系统和人为的失误或操纵就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因为其有扩充流动性和发挥价格发现功能就放任自流,而是要合理的规范,让其在理性的轨道上运行,从而利于市场和社会。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陈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