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广州市政协会议联组讨论中,政协委员刘维嘉再次提起餐饮行业税费过重的话题,他算了一笔账,“以酒楼98元一例的白斩鸡为例,现在酒楼每卖一只白斩鸡,要赔4.35元。”
俗话说,“千做万做,蚀本生意不做。”卖一只白斩鸡要亏4元多,餐饮企业面对这个难题,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涨价。但是,在餐饮企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涨价的结果便是赶跑消费者,因此,更多的老板只能将这种亏损在别的菜肴上补回来,但长此下去,会造成餐馆整体的盈利水平下降。
刘维嘉委员的调研材料表明,近两年来,广州市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企业,效益出现了显著下滑,普遍面临微利甚至亏本的窘境。刘委员调研的是规模较大的餐馆,事实上许多普通消费者近两年都有这样的感觉:周围那些为我们提供家常简餐的小型饮食店,开开关关比前几年频繁多了。
餐饮企业的成本,包括房租、人力、食材、能耗等,但是*5的成本却是税费。刘维嘉委员提供的材料表明,餐饮企业承担的税费普遍有50项之多,包括税收13项,社会保障金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指定项目收费29项,这些税费加起来,占到了企业总营收的12.5%,也就是说,餐饮企业每收入100元,要交12.5元的税费。加上其他各项硬性成本,餐饮企业能够赚到的利润就微乎其微了,像白斩鸡这样的招牌粤菜只能亏本赚吆喝,也就不难理解。
目前,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减退,从政府到民间,都对减轻企业负担产生了很高的期待,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把降成本列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说到降成本,舆论更多的是指向实体性工业生产企业,对于像餐饮这样的消费服务业的降成本并不是很重视,甚至在一些政策的制订上还偏向于对餐饮业的限制。比如,对餐饮业收取的水费和电费,不仅高于民用水电费,甚至高于工业企业,这既使餐饮业受到了不公平的市场待遇,客观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餐饮企业所负担的税费,最终都要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而消费者逃脱这种高收费的*10办法便是压缩消费,这从本质上来说对政府的利益也造成了损害。
高成本不仅使餐饮企业难以持续生存,客观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幸福感,当消费者因为高价格而减少外出餐饮的时候,客观上也对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抑制效应,不利于政府稳增长的决策。
因此,政府应该研究将餐饮业的减负纳入到中央降成本的部署之中,采取切实措施归并税费项目,让餐饮业有利可图,也让餐饮业成为政府正在倡导的“双创”的一个方向。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