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税局在蚌埠市试点单位纳税人“以房控税”工作,通过产权登记信息与纳税数据关联比对,实现房产税源信息的动态管理。从2015年5月~2016年2月,蚌埠市征收房产税2.34亿元,同比增长18.3%。
“基础数据的不全面、不准确,是房产税管理的*5困难。”安徽地税局劳财税处副处长杨琳说。据她介绍,所谓“以房控税”,就是地税机关定期从房管部门获得产权登记信息,将登记信息与纳税人数据库进行关联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或申报不实的应税房产,实现房产税精细化、动态化和无缝化管理。
2015年5月,安徽省地税局指定蚌埠市地税局作为全省“以房控税”工作*10试点单位,并明确试点仅面向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纳入试点范围。
蚌埠市地税局局长郑成良表示,根据试点方案,蚌埠市地税局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以房控税”:一是建信息共享机制。住建部门定期向地税机关反馈房产信息,以促进地税机关加强“以房控税”管理。地税机关定期向住建部门反馈“以房控税”纳税人税款解缴情况,以及房产税源信息,以促进住建部门加强房产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双方对涉房保密信息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房产数据信息安全。三是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对核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地税机关、住建部门及时协调沟通,由住建部门核实确认。四是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地税机关和住建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做好房产税征收监管工作。
据介绍,试点以来,蚌埠市地税机关从房管部门获取信息29.56万条,因为现行产权登记信息全称、简称混用,产权权利人名称、机构代码不*10,地税部门对海量的房产信息展开分析比对、双向核查,核查已登记房产信息7890条,未登记房产信息498条。对产权登记信息与房产税明细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房产,既核实产权登记信息,又核实房产税明细登记信息。
对信息采集、数据核查过程中因历史遗留、产权不清和数据失真等原因产生的争议问题,地税机关与房管部门及时协调沟通,由房管部门依据原始登记信息核实确认,及时纠正误差。通过地税机关反馈的数据,还促进了房管部门更新产权登记信息,对部分已变更、转让和拆迁的房产,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累计更新房产信息2207条。
在房产数据准确、清晰、全面的基础上,蚌埠市地税局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房产税信息处理平台,研究开发信息扫描程序,将全市房产信息按照权利人名称、权利人证件号码、权利人地址、产权证号、房产用途、建筑面积和房产金额等12个方面分类处理、归集汇总,精准绘制出全市房产涉税信息“电子地图”,不仅摸清了税源底数,还将机关和事业单位应税房产纳入管理,实现了房产税管理“按图索骥”。
“截至2015年底,蚌埠市纳入征管系统的登记房产5805处,增加553处;建筑面积5275万平方米,增加近41万平方米;房产原值192亿元,增加14亿元。与房产税高度关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分别入库8亿元、2.9亿元,增长23.4%和20%。”郑成良说。
目前,安徽省地税局在蚌埠市地税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开发省局的“以房控税”软件,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推广运用。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余超 汪如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