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十年磨一剑,《资产评估法》终于出台了。
自此,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有了自己的行业基本法,在我国市场交易中保证价值公平也终于有了法律的保障。
简政放权守护各方利益
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在7月2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回答的那样,资产评估是促进资产交易公平合理进行的市场中介服务。《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是规范评估执业行为的需要。
《资产评估法》全面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宗旨,对资产评估行为涉及到的各方面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进行了规范,“对于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很有意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资产评估法》对资产评估行为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都加以保护,比如第18条和第19条,就针对委托人干扰评估结果等行为保障了评估机构拒绝履行合同和有权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在第4章评估程序和第7章法律责任等章节里,则对受托人诚信评估的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资产评估法》是一部守护资源价值、维护市场公平、规范资本运作的国家法律。”全国政协委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公勤一语中的。
刘公勤认为,市场经济需要对价值进行合理判断,价值判断则需要以科学的评估为依托。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评估要为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公允的价值尺度,是实现产权公平交易的重要环节。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将使国有经济及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法律制度上的维护和专业管理上的保障,为市场经济的顺畅运行提供重要支持和保护,使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得到更加有效的完善。”刘公勤说。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恰是完善我国市场公平交易制度的一大步。
放管结合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简政放权’贵在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需要‘该管则管’,探索创新‘放’与‘管’的平衡。”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资产评估法》正是一部放管结合的行业法。
这一点在总则中即有体现。《资产评估法》第1章总则的第3条规定,评估包括非法定评估和法定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这即是法定评估。
国有资产评估属于法定评估,这是《资产评估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之一。
众所周知,自诞生起,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一直以守护国有资产安全为己任,在改革开放中充分发挥着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监管国有资产资源的专业作用。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常态下,在“一带一路”等影响世界经济格局的宏伟规划实施进程中,更需要资产评估承担起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光荣历史使命。这一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刘剑文说:“在我国当前开展的国有企业改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民营企业风险规范、中小企业改革以及土地改革规范等工作中,都需要大量价值鉴定服务,《资产评估法》对于维护交易各方利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有法可依,对资产评估行为来讲,非常重要。”为此,《资产评估法》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用法治的力量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比如对评估专业人员违法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将被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5年以上10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张国春认为,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资产评估法》最重要的意义是厘清了评估过程中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保护。
“自律处罚、行政处罚、民责、刑责严苛覆盖,各环节各主体违法责任设计缜密,非专莫为,非诚莫入,以诚实守信、专业勤勉来提升评估的社会公信力。”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说。
优化服务打开行业发展的广阔前景
毫无疑问,《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对于资产评估行业是重大利好。它不仅理顺了对各类评估业务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要求,规范了评估行为中的法律责任与权益,规定了评估行为涉及的各方利益人间的权利义务,还将对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出积极保障的重要功效。
比如《资产评估法》的多处条款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区分了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放开了评估专业人员准入门槛,允许评估师以外的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法针对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制定了不同的执业标准,能够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建民说。
再如,规定评估机构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这一评估机构备案制度的设计,加大了资产评估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力度,调整了评估行政管理制度,是深化资产评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体现。”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商学院教授俞明轩说。
而对于目前资产评估服务存在多项专业并存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说,法律在第37条中提出各协会间要建立一个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各协会在日常的自律管理中共同制定行为规则,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矿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等,都要遵从《资产评估法》。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有利于我国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尺度。”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权忠光说。
与此同时,《资产评估法》也对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等专业规则进行了规定,从专业管理的角度进一步加强了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科学管理,体现出了优化服务这一改革主旋律。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报;作者:高鹤
热门资讯
-
2021年最受会计人喜爱的10个微信公众号 高顿教育 2021-07-10 16:19:03
-
史玉柱不用空降兵 女儿不接班 高顿教育 2020-03-10 10:19:31
-
2017年CFA考试科目介绍及考试重点解读 高顿教育 2019-11-27 13:43:54
-
新鲜出炉的CMA高分榜,厉害了我的高顿学员们! 高顿教育 2019-06-28 11:59:40
-
双十一高顿喊你“来学习” 高顿教育 2018-11-10 13:33:54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