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公司是否可选择一部分员工的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记个税,一部分单独记个税?
答:根据财税【2018】164 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企业可以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或者单独按优惠方法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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