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设备同时同于简易计税方式和一般计税方式如何抵扣进项?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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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物流公司,库房出租收入都按简易征收交税,出售给租户的电费收入按一般征收交税,出售给租户的取暖费收入也按一般征收交税,那购买取暖用的锅炉(入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租户和办公楼取暖),进项怎么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根据这条规定,贵司购进的锅炉既用于一般计税方式(转售取暖费),又用于简易计税方式(库房出租)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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