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九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因此,贵司仍然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用发票的真伪进行查验。同时,贵司通过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对OFD格式的电子专用发票进行签名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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