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来源:高顿网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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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洁
武文洁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相关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由此可知,对于借款部分只是针对借款利息是否进行资本化处理,并不涉及本金。

  综上,购建该项目需要经过20年时间才可以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对于向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而非借款本金)属于资本化部分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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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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