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到相关的各个资产组:
  (1)使用年限相同——分摊比例=单个资产组账面价值/资产组账面价值之和
  (2)使用年限不同,要考虑使用寿命,计算调整系数=此资产组的使用年限/各资产组最短的使用年限
  例如:A资产组使用年限10,B资产组使用年限5年,C资产组使用年限15年,则ABC三个资产组的调整系数分别为:2、1、3。
  某资产组应分摊总部资产的金额=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某资产组账面价值*调整系数/调整后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之和)
 
  2、确定分摊总部资产后各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与各自的可收回金额相比较,得出各资产组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3、将资产减值损失在总部资产与该资产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比例=分摊到该资产组的总部资产/(分摊到该资产组的总部资产+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确定总部资产和该资产组各自应该分摊的减值损失。
 
  4、将减值在资产组各组成部分之间进行分配,确定单项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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