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为农村住房困难户提前介入预算编制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底线民生保障专题首次提前介入政府财政预算编制,有力推动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提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再度在民生领域“发力”,就支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作为提前介入2015年省级预算编制的工作议题并开展专项视察,此外,还专门听取部分跨市域河流整治有关专项资金安排的相关计划。
据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介绍,今年1-8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86.27亿元,同比增长13.85%,比全国地方平均增幅高3.4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名第九,在沿海五省市中排第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93.74亿元,同比增长10.48%。其中,全省各级财政已拨付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保障资金1403.21亿元和172.8亿元。
2011年,我省决定从2011年到2015年,用五年的时间对全省农村54.1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进行住房改造。在财政补助方面,省财政每户安排1万元补贴资金,并要求有市县两级财政合计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34万户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
对于目前的补贴标准,省人大代表都认为需要进一步提高。省人大代表钟韶英表示,贫困户的住房改造平均要接近妹平方米800元,新建70平米就需要56000,地方财政配套拿不出,农民自筹更加困难,“一刀切”的补贴标准不符合实际。
因此,有不少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标准,区分不同困难户,分类进行资金补贴。省人大代表何宇锋认为,资金补贴标准要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财政状况灵活处理,“一刀切”进行统一的补贴会造成不公平,民生重点保障应该“雪中送炭”。
此外,省人大代表陆翠芬关注到徘徊在贫困线附近群体的住房问题,“对于没到低收入标准,但又相对困难的边缘群体,省财政也应考虑如何给予适当的扶持。”省人大代表王苏生还表示,要做好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挪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表示,要围绕总任务、总目标,科学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等民生项目的财政预算,保障住房改造工作做到任务不能变、力度不能减、标准不能降、户数不能漏,还要善于运用财政杠杆,进一步探索专项资金的补贴形式,充分吸收代表建议的精华,用好人大代表视察的成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惠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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