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当中,尚未完全到位,预算编制工作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很多地方除在少数部门开始试编部门预算外,其他部门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这些部门的预算编制仍旧采取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定额)和依据。部门经费多少,不是取决于事业发展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而是取决于原来的基数,多年运用下来,致使年度预算核定支出指标与实际需要大相径庭;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程度较低,致使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之间经费状况苦乐不均,不利于事业的发展。
 
  二是有些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主要是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一方面供给范围过大,包揽过多,超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范围;另一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却无力保障。
 
  三是追加预算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财政预算预留资金较多,以待年中安排追加预算。有的地方追加预算过多过滥,个别部门追加的预算比年初预算还要多,致使财政预算失去严肃性和约束力。追加预算的审批不严格或流于形式,随意性较大,助长了一些部门、单位跑要资金的现象,易于产生腐败。
 
  名人名言:拥有梦想只是一种智力,实现梦想才是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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