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新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及政策性启用新版税收票证。为了减轻基层税收票证保管的负担,规范税收票证的行业使用管理,11月14日,湛江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员等20多人赴廉江市广林纸业有限公司,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对400万份旧版税收票证要进行销毁处理。在开展旧版税收票证销毁工作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规范销毁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认真、细致、谨慎的原则,按照票证销毁的具体程序办理,明确责任,不敷衍了事。
 
  二是明确销毁工作责任。湛江国税系统对各县区局旧版停用税收票证进行例行检查。同时,对各用票单位对旧版停用税收票证进行收缴、造册登记,逐级上交,做到实物、账簿、报表与CTAIS系统信息相符,确保旧版停用税收票证清理收回上缴无遗漏。
 
  三是严格把关集中销毁。在账实相符、责任清楚、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将旧版停用票证运送至廉江市广林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打浆销毁。在销毁进程中,湛江市国税局监察室对清点、核对、装车运输、销毁等环节全程进行监督,严格程序,环环把关,控制了安全风险,顺利完成了旧版停用税收票证的清理销毁工作。
 
  广东国税局收入核算陈静科长、廉江局林培浩副局长等现场指导销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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