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市财政局主办件)已由我局办理完毕,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将召开代表委员面复会,具体汇报办理情况,届时请您出席会议。
一、会议时间
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会议地点
市财政局九楼会议室(人民路226号)。
三、参会人员
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16人);
邀请市政府督查室出席会议(1人);
请本局李新鸿副局长及局预算处、农业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国库处、办公室负责人参会(7人)。
四、会议议程
(一)《关于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问题的议案》(第1072号,预算处汇报)办理情况,请梁江平、沙合多拉、撒伟燕、郭秀娟、吴东、刘建、艾喜梅、张业腾、胡亚萍、吐尔逊·艾买提、白月英、哈力旦·哈里克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二)《关于将农机监理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第2054号,农业处汇报)办理情况,请雪莲·哈力拜克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三)《关于提高宗教人士生活补贴标准的建议》(第2129号,行政政法处汇报)办理情况,请努尔哈孜·马力克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四)《关于加大维文报投入的建议》(170号,教科文处汇报)办理情况,请杨大鸣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五)《关于社区帐户独立的建议》(187号,国库处汇报)办理情况,请沙塔尔·马依尔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六)《关于科学税赋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220号,国库处汇报)办理情况,请肖虎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宜
(一)请李新鸿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请各主办处室负责人向各位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解答,请办公室负责汇总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并安排主办处室落实。请市政府督查室提出工作要求。
(二)请办公室负责代表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印制、会场服务等工作。
联系人:薄桉,联系电话:18999221189、28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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