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米东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9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现将《关于严明纪律清理在编不在岗干部有关事宜的通知》(乌群办发〔2014〕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提高认识,从严管理。严格管理干部是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各级[*{a}*]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纠正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当前税收形势和市局党组要求上来,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带好队、收好税、促稳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各级[*{a}*]干部要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的表率,在干部管理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相关规定,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
 
  三、严明纪律,全面自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自下而上,对在编不在岗干部全面自查并限期清理。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a}*]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健全制度、限期整改。自查情况报告及统计表,于2014年7月28日前书面报市局人事教育处1508室。    (联系人:师立荣   电话:2845842)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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