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人社厅发〔2014〕117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a}*]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