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之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建立了征管基础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普查税源,其中包括采用卫星定位技术普查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核实应税土地面积(这一做法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仁的称赞,要求在全国推广),夯实了管户基础信息,摸清了全市税源底数,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交换信息,市局、基层局、税务所三个层面全面联网,强化了对纳税人户籍的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了漏征漏管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市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户、一般税源户、核定征收户、市场税收、委托代征、农业税收六大类,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户(市内四区和先导区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其他区市县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和个人高收入者实施动态跟踪监控,并且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以契税直征为基础,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了对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项目管理、源泉管控、部门协作、操作规范、查管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业以及相关行业的税收秩序。
 
  推行税政工作向税种管理转移,实行了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申报审核和税前扣除项目电子化审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代扣车船税等,推动了各个税种的精细化管理。改革了货运车辆委托代征办法,实现了营运车辆税收管理的扁平化和自开票单位税收管理的标准化。在各个税种管理中的改革创新受到总局表扬。建立了税收征管调度会制度,实现了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调度。从其他部门收回了发票管理权,理顺了发票管理体制,促进了“以票管税”。
 
  改善了委托代征办法,有效规范了助征、代征、代扣代缴行为。在4个稽查局实行了分区轮查制度,普遍开展了“比对式”、“交叉式”检查,拓展了稽查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稽查反馈制度,稽查工作“内促征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强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提高了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体现征管质量的各项指标在全国税务系统处于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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