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复: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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