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来源: 互联网 2016-06-29

  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俗话说人的一生有两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纳税,给别人打工挣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税,有的人就说了我自己开了一个个体工商户性质的餐馆或服装店,自己给自己干活,需不需要缴税?答案是肯定的,必须缴税,不缴税怎么能体现你爱国呢,那怎么缴税呢,和工资、薪金所得算法是不是一样,带着这样的疑问,咱们本次微课堂共同探讨一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税。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就是指个体个体工商户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所得需要缴纳的税款。

  接下来该怎么计算呢,记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算税的,我说过所有的算个人所得税,*9步都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要么告诉你总收入,要么告诉你会计利润,如果告诉你总收,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不含业主工资的成本费用-42,000=总收入-总成本费用+业主工资-42,000;如果告诉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业主的工资-42,000,应纳税所得额知道了,然后找税率,适用的是5级超额累进税率,然后就可以算税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咱们刚才说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是按年算的,如果经营不满一年的怎么算税呢,就涉及到4步的一个转化,先算先算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算全年的应纳税额,最后算实际的应纳税额。稍后会有一个例题来演练一下过程的,你先记住需要转化就可以了,

  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取得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比如我开了一个服装店,靠买卖衣服挣得钱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如果业余考写文章发表得到钱就是稿酬所得,不能算生产、经营所得,

  一人设立多家个体工商户,应合并计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按此税目征税;

  下面咱们一起做几个题巩固一下,

  个体工商户的小梅2013年获得收入150,0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共计90,000(含小梅每月工资5,000元),当年小梅出版了一本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方面的书,获得收入60,000元,则小梅2013年度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应纳税额是()。

  A.13,650元

  B.78,000元

  C.8,250元

  D.48,250元

  答案:A

  解析:生产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00-90,000+5,000×12-

  42,000=78,000元

  生产经营的应纳税额=78,000×30%-9,750=13,650元

  刁先生2013年4月初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从注册当月起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2013年取得经营利润60,000元,则王先生2013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

  A.9,600元

  B.78,000元

  C.8250元

  D.4,8250元

  答案:B

  解析:实际应纳税所得额=60,000+4,000×9-3,500×9=64,5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4,500÷9×12=86,000元

  全年应纳税额=86,000×30%-9,750=16,050元

  实际应纳税额=16,050÷12×9=12,037.50元

  张某与2013年投资A工厂和B工厂,均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张某只在工厂A领取工资5,000元,预计2013年的A工厂的利润是20万元,工厂B的利润为35万元,预计张某两企业2013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共计()。

  A.184050元

  B.154600元

  C.169300元

  D.163050元

  答案:A

  高顿解析:一人设立多家个体工商户应合并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350,000+5,000×12-42,000=568,000元

  应纳税额=568,000×35%-14,750=184,050元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CFP > 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