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2014年,湘潭县以提高受益水平和扩大受益面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
  一、提高资金补助标准。我县在2013年基础上,将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320元。提标使新农合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居民健康基础不断夯实。
  二、加强资金筹集力度。有序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参合资金及时、足额上解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2月底止,已全面完成筹资任务,全县有81.63万名农民参加了2014年度的新农合,参合率达98.33%,自筹基金4898万元。
  三、科学优化补偿政策。提高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和重大疾病补助水平。实际住院补偿比例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不低于75%,年度基金使用率控制在95%左右。探索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让重大(慢)疾病患者得到更有力的医疗保障。继续推行农村五保户县、乡两级基本医疗费用全免和特殊群体住院“零”起付线补偿政策。完善参合农民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外基本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和参合孕产妇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全免费政策。完善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政策,提高其补偿封顶线至1万元。指导、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服务,并强化监管措施。
  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网上审核结报功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和私立医疗机构的定点准入管理和服务监督。完善总额预付制度,严格协议管理付款。落实逐级双向转诊制度,巩固“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的就医格局。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未遭拒绝的成功决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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