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三结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出实效: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有机衔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
  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相结合。尝试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指标之一,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绩效问责。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建立起“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
  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行政问责相结合。积极研究建立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防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等工作“两张皮”真正发挥评价结果的积极作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机制,对单位绩效评价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评价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利用多种力量,扩大评价结果的积极影响,增强结果应用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一个今天胜过两个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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