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局明确2014年财政监督工作四项重点:
  一是抓收入监督。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配套费、人防费、计生抚养费、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监督检查,杜绝随意减免和偷漏骗行为。
  二是抓专项监督。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中小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等改革热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县直各部门、乡镇“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三是抓会计监督。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及财政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财务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展开检查,主要检查企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是抓内部监督。健全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选择相关职能股室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一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计划的拟定,形成详细的实施方案,要注意把握检查重点、检查时间等要求,保证内部监督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要充分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凡是属于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部门全部要进行自查自纠,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监督局要对自查自纠报告进行审核;三要加强与局属单位及部门的沟通。自查阶段要指导,要审核,重点检查阶段要召开见面会、要严格进行二次反馈,即反馈存在的问题、反馈最终形成的检查报告。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凡事要三思,但比三思更重要的是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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